来源:浙江政务服务网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直属各单位:
现将《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施。
浙江省人民政府
2017年6月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(见附件下载)
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9日印发
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通知.pdf